前 言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法务工作尤是如此。
企业法务也很难通过假设性的方式和“如果不按我说的做公司将蒙受何等损失”的话术来向同事和领导进行价值展示,这种价值贡献的隐含性着实苦恼着一众法务同事。同时法务的工作性质又决定了它是孤独而细琐的,大多数企业尚不足以配备建制齐全的法律合规部,法务在合同谈判中也多是“一个人在战斗”,而彻夜面对数百页的合同反复地“咬文嚼字”更是法务人的日常,在公司内部法务不是在与业务单位沟通就是在去沟通的路上,这一切都让法务成为了一个“吃辛苦饭”的职业。
但抛开这些苦楚,实际上企业法务职业又拥有着巨大的诱惑,尤其是大企业的法务拥有的充沛资源的调动能力,能够与行业最精英的外部律师和咨询顾问切磋学习,有机会从大企业的复杂业务中亲历前沿的法律问题和大型的国际争端解决。这不论是对法律思维的形成还是综合能力的打造都至关重要,这也是为什么众多的法律毕业生选择企业法务作为职业生涯的第一站。
01 企业法务的第一要务就是全面的风险治理 企业是经济组织,雇佣法务人员的目的也很单纯,那就是要“保平安”;而正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企业法务也应该“想企业主之所想、急企业主之所急”,用专业能力为公司业务保驾护航。在这个意义上企业法务与其他职能部门一样,以护卫舰的身份保护整个舰队的航行安全,从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支撑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作为公司经营的“守夜人”,企业法务还要具备大局观、进行全面的风险治理,做公司业务风险的识别者、上报者和推动改进者。
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企业法务的角色与学者或律师有着先天的不同和独特的魅力,不同于学者对于理论概念的深耕和律师对于具体实务的操作,法务人员具备“鉴赏家”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点,需要对战场局势进行周密考量,并契合企业的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小到特定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大到如企业整体的知识产权布局与战略选择,都是企业法务的独立价值和不可替换的角色。正如已成功转型企业法务的方达创始合伙人周志峰所说,“外部律师决定行业走多快、内部律师决定行业走多远”。企业法务有机会把想法变成现实,通过深度参与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以自己人的身份从企业需求出发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的策略与方案。
02 企业法务需要着力提升“四大能力” 我们常说“专业是立身之本”,对于“靠着辛苦赚钱、难以一夜暴富”的企业法务更是如此。当然,各类非创意型工作都仰仗能力的打磨,所谓的“一万小时定律”也是强调专业技艺的精进。前些年,企业普遍对法务工作没能提起足够的重视,但随着近些年进出口管制、数据保护和反垄断等领域新法频出、执法动作不断的新趋势,合规的到来为法律服务市场带来了新的启发,各家企业也加大了对法务岗位的需求。但行业的快速发展时期实际上也是“去伪存真”的快速洗牌期,只有那些真正洞悉政策导向、全面管控企业风险的资深法务能够在这场洪流中茁壮成长。企业法务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伴随企业成长,用能力来平衡企业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而法律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以打磨自身能力,而优秀的法务需要着力提升“四大能力”:一、判断业务风险的知察能力;二、场景规则对照的尽调能力;三、提出解决方案的筹划能力;四、推动方案落实的闭环能力。
03 企业法务要勇闯企业治理的深水区 随着近年来各行各业管理理念的现代化转型,人们说治理多过管理。治理与管理的不同在于它的过程性、主动性和双向性。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界正逐步将法律管理或合规管理加到企业治理的框架中,与其他管理域和管理角色协调配合促进组织效益的最大化。防控法律风险的天职决定法务的工作是孤独的,甚至需经历与业务人员的频频冲突,法务要有自己价值追求和原则坚守,既不要怕“坐冷板凳”也不要担心内部摩擦。长袖善舞的法务人员是能够从老板和业务的角度思考问题的,并清楚的知道如何与风险和平共处。法务在“担君之忧”之余还应有“节君之流”的观念,以有限的资源化解问题和危机,珍惜企业的信任与期待,以行动守护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说好的设计不应让用户察觉到它的存在,那么好的法务工作也应当是化风险于无形。现代企业治理对企业主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行业的发展也拉高了准入门槛和治理难度。我们常说企业治理已进入“深水区”其实也是强调行业风向的变幻莫测,监管双方角色彼此博弈的长期性和企业主对于法务商业思维的要求和期待。
文章来源:合规小叨客,作者: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