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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与机遇并存,建筑行业政策大改!

摘要: 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2017年1月,国务院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提到,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简化资...

 

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2017年1月,国务院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提到,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允许“信用好”的企业超资质承接工程

 

山东、江苏、河南三省已发文。

 

试点“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2018年1月起,将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1)  企业提出资质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2)  6个月内,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3)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住建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的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取消园林绿化资质后,“信用”成为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7年12月2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将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作为投标人资质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无独有偶,在取消工程咨询资质后,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建立行业自律性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制度,资信评价结果作为工程咨询服务需求方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的参考。

    可以看到,政府一方面在弱化资质的作用,逐渐放开市场准入门槛,将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完善跨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为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惩戒做准备。

 

业绩和实力

 

    针对企业工程业绩,主要有两大变化:

(1)  提高“业绩”考核指标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对于企业来讲,申请资质升级的难度无疑是大大增加了。

(2)  严查“业绩”造假

    根据数据统计,2017年1-9月份全部资质申请总数为2547,同意数量为947,通过率仅37.18%,很大一部分企业没通过是因为业绩不达标。自2017年至今,已有77家建企因“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公开通报。住建部也明显加大了对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的查处力度。被驳回资质申请不说,这些公司的信用也会留下“污点”记录,并且未来1年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资质。

 

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将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进行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清理含有地方保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等政策条文

 

    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财务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清理重点包括:

(1)  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  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  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  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时尚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  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全面修订《招标投标法》

 

    2018年1月19日《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发改委将主导对《招标投标法》进行全面修订,草案有望年内出台。

    发改委在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拟对“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增加限制条文。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范恒山提出,在修订范围内,尽量做到一次性修到位,使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能够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争取2018年尽快形成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

 

统一全国工程计价规则

 

    2018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通知明确在今年:

(1)  以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2)  统一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统一消耗量定额编织规划,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建设市场;

(3)  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完善工程前期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以及使用维护定额等计价依据,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

    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住建部也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推进工程总承包

 

    2017年12月,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注:文章内容来源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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