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核心是“灭火”而不是预防?
预防做得再好,也不会有人关注,但违规事件处理好,却更容易得到赏识和重用。企业领导的这种短视行为常常误导合规人员的工作方向,导致合规人员主动迎合管理层的好恶,为了办好一件领导关注的事情而投入重兵,而将真正有利于企业长治久安的合规预防工作束之高阁,导致企业未能建立起一套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反而是在不断的弥补制度设计不合规造成的结果,最后导致合规工作失效。 违规总是突然而至?
当合规事件发生时,每个人都会抱怨事前毫不知情,总是突然而至搞得大家措手不及。 这个时候,你一定不要相信这样的说辞,而应该更相信德国人海恩提出的一个航空界关于安全飞行的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导致;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任何风险事故都是可以预测的,除了自然灾害,没有突然而至的风险,除非是当事人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和责任心。 因此,当企业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时,一定是合规的责任心出了问题。合规最起码要做到这点: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前,要及时对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问题的发生,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合规风险讲一万遍就会深入人心?
对于全员合规意识的重视往往体现为——每个合规风险讲一万遍就会深入人心,但前提是听众是带着耳朵来听的,或者不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作家周濂有句名言“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用在合规事务上再恰当不过,合规工作不怕不懂合规的人,而是怕半懂不懂,或者是不懂装懂而根本听不进去的人。 更让人郁闷的是,合规管理中经常发现尽管每个人都知道防患于未然,也明白防控风险的成本不足后续处理成本的十分之一,但仍然心存侥幸。讲一万遍风险不如吃一亏,而且吃得亏越大,以后对合规越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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